中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关于〈**油田2025年第四期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公司****公司**油田2025年第四期侧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地区**市、**县及****县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3°47'51.85",北纬41°14'38.58",并位于中国****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油田内,****公司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成后新增产油60吨/天,产气0.6万方/天。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部署钻井21口,其中新井3口,老井侧钻18口,**井场3座,**通井道路1千米,**单井集输管线4.3千米,净化燃料气管线4.3千米;2.公用辅助工程,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工程;4依托工程,主要包括一号、二号、三号联合站、****环保站等。本项目总投资4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37%。
二、根据**省众联****公司编制的《**油田2025年第四期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5〕72号),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中国****公司****公司“十四五”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设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轻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井场、道路和管线选址选线,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占地范围外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管道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单侧分层堆放;禁止在场地外砍伐植被、捕杀野生动物,加强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运营期采取砾石覆盖措施;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退役期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有地貌;按规范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固井、封井措施。
项目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栏、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加盖篷布等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运营期油气集输全过程密闭,定期对各井场设备、阀门巡护检修;井场加热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井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污染物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边界限值要求;井场硫化氢无组织污染物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收集至回收罐内,****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管道试压水循环使用,待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施****处理站处理后用于荒漠灌溉。运营期采出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油田绿色环保站集中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和防渗材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做好井场内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防止“跑、冒、滴、漏”;加强地下水监测,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六)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岩屑、泥浆、施工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优先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相关要求分类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存;废烧碱包装袋、废机油、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在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站产生污泥集中收集后送至****发电厂处置。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管线、阀门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保养,及时检修和更换有安全隐患的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加强作业管理,遵守钻井、井下作业安全规定,加强操作、维修人员培训,明确应急事故状态下处置流程;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八)本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前应取得林草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征用手续。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采用不同的固井、封井方式,确保固井、封井措施的有效性,防范次生环境风险和防止污染。
四、工程运营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经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七、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八、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确保投运前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九、****环境局,巴****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巴****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巴****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巴****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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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