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巴州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 一级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名称: 关于******县车尔臣**岸干渠** ****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环****管理处
文号: 新环审〔2025〕93号
有效性:
发布时间: 2025-05-14 20:11
关于******县车尔臣**岸干渠** ****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关于〈******县车尔臣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车尔臣河****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开发。电站从车尔臣河第一分水枢纽后的西岸干渠2+060处引水发电,在3+048处回归西岸干渠,引水流量4.64~20.63m3/s,电站装机容量为6.1MW,设计水头33.4m,多年平均发电量2477万kW●h,年利用小时数4061h,为Ⅳ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设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升压站、尾水渠等建筑物,配套发电机组及升压站等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35年,设计保证率为85%。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2.07亩,为永久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利用**县西岸干渠恢复修复一期工程临时占地。本项目总投资约578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6.66万元,占总投资的4.26%。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县车尔臣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关于******县车尔臣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25〕86号),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车尔臣河流域综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强化区域水**统一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配置方案、水**管理制度,严禁突破“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扎实推进和落实灌区高效节水措施,严格控制社会经济总用水量,保证必要的、合理的生态用水,严禁超量引水。优化第一分水枢纽调度运营,10月至次年3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2.50立方米/秒,4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7.49立方米/秒。工程建设应同步建设发电引水流量和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网,做好生态流量监测和水**保护工作,避免超额引水。

(二)强化水**保护。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水质监测工作,一旦出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砂滤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送至****处理厂处理。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禁止废(污)水外排,建立污废水拉运台账。

(三)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征占地手续,并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结合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生态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地貌,对压力管线、施工生活区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以减缓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植被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流量监测、水生生态监测,维持第一分水枢纽至革命大渠之间减水河段基本水生生境,避免减水河段末端出现断流现象。必要时在4—7月鱼类产卵期,减少发电引水量、增加下泄生态水量。严格落实鱼类增殖放流措施。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工期;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作业;划分建筑材料堆放区,有序堆放,并采取加盖棚布、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期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加强综合利用,严禁随意乱挖乱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置措施;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渗措施;加强施工期水质监测工作,关注水质变化,避免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工程运行后的水文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并完****电站运行调度计划并严格落实;强化操作环节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四、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程建成后3—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管理局应严格落实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及水**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对第一分水枢纽下泄生态流量要求。第一分水枢纽向西岸干渠分水须在优先保障第一分水枢纽下泄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在第一分水枢纽下泄生态用水量无法满足时,****电站引水发电,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下阶段应优化第一分水枢纽运行调度计划,****水库来水量、调整西岸干渠引水量,实时监控第一分水枢纽下泄流量,保障第一分水枢纽下泄生态流量。同时,应按照流域综合规划环评要求建设第一分水枢纽过鱼设施。

八、巴****生态环境局、巴****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管理局,巴****生态环境局,巴****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25年4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