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住建交****服务中心(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安全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1团草湖镇、**地区**县、克州**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全长33.453公里,部分路段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部分路段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全线共设计特大桥1座、大中桥9座、涵洞96道、平面交叉23处。本项目全线永久占地面积1332.11亩,不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60亩,临时工程新增占地481.3亩,本项目不设置自采取土场。本项目总投资69945.50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4.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4%。
二、****设计院****公司编制的《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25〕53号),本项目符合《**生产建设兵团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及规划环评、《**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求;符合《**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地区、克州、第三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涉及占用二级公益林,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等要求进行补偿,并办理用地手续。本项目实施可能对沿线生态、水、声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占用公益林等征占地手续,并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控制施工范围,严格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剥离的表土应临时单独堆存用于后续的植被恢复;充分利用拟建桥梁、涵洞作为野生动物通道;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严禁随意乱挖乱弃;禁止向河道及周边区域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沿线设置保护野生保护动物、植被宣传警示牌;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修复及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采用密闭、围挡、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沥青拌合站采用封闭式筒仓,沥青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冷凝+活性炭吸附等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路面维修养护、道路沿线绿化,明确禁止鸣笛区域,分时段限制重型车辆通行。
(三)严格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部分路段跨越盖孜河干流、支流、干渠和苏古鲁克河。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荒漠植被生态恢复,冬储夏灌,禁止直接排放。涉水桥梁施工采取围堰法施工。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定期检查公路排水系统,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禁止各类泄漏、散装物料超载车辆通过桥梁段。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并采取设备全封闭等有效隔声措施。运营期通过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有效降低对沿线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禁鸣区域、超速抓拍系统,沿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类标准限值要求;你单位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弃土石方弃置于弃土场,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可回用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负责处置,废润滑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禁止排入盖孜河干流、支流、干渠和苏古鲁克河内。运营期废旧沥青收集清送至具备废旧沥青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定期检查,规范收集贮存润滑油、柴油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跨越盖孜河及其支流等的7座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识;制定《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防范涉水施工溢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等环境风险,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加强环境管理。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及声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五、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并明确责任。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克孜勒****生态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克孜勒****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克孜勒****生态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克孜勒****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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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