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4
**南**公路****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S12**(**)—**—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S12**(**)—**—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区、**县及****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全长210.885公里,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置特大桥6座,大桥29座,中桥19座,小桥22座,涵洞364道,特长隧道1座,中隧道1座,短隧道2座,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6处,U型转弯2处,通道14道,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所2处,收费站6处,联动用房2处,****中心1处。本项目总投资****28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7307.0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13%。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S12**(**)—**—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25〕52号),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22—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网规划(2021—2050年)》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自治区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占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二级公益林,应取得相关部门征占意见。本项目实施可能对沿线生态、水、声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其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占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二级公益林手续,并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尽量占用荒地或裸地;禁止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充分利用拟建桥梁、涵洞作为野生动物通道;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严禁随意乱挖乱弃,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沿线设置保护野生保护动物等生态环保宣传警示牌;严禁碾压破坏施工范围之外区域,施工前应对具有再利用价值的表土进行剥离后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修复及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通过硬质密闭围挡、场地硬化、苫盖、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车间,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施工现场进行拌**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沥青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冷凝+活性炭吸附+电捕集等净化设施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道路沿线绿化,沿线附属设施采用电锅炉;沿线加油站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加油机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三)严格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部分路段伴行或跨越阿拉沟、白杨河、祖鲁木图沟、乌拉斯台河支流河道。施工期便道采取限界措施;堆场全面硬化,设置截排水沟;沥青、油料等筑路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篷盖,且不得设置在河道、岸边;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场站废水经排水沟汇集三级沉淀池后用于洒水抑尘;隧道废水经临时集水沟(井),收集至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跨河桥梁施工设置围堰及泥浆池。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MBR)处理,满足《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JT/T645.1—2016)标准后用于冲厕和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防治地下水污染,沿线加油站站区严格落实防泄漏、防渗措施。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行驶路线,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并采取设备全封闭等有效隔声措施;隧道爆破采用小剂量炸药连续爆破,禁止夜间爆破。运营期严格执行限速、禁止超载要求,对于预测超标的阿拉沟村段设置声屏障1020米。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弃土、弃渣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弃置弃渣场,建筑垃圾集中收****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清****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禁止排入沿线水体。运营期沿线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填埋场处置;加强司乘人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定期检查,加强管理,规范收集贮存润滑油、柴油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跨越阿拉沟、白杨河、祖鲁木图沟、乌拉斯台河支流河道桥梁两侧、河流伴行段**一侧设置防撞护栏、桥(路)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桥梁两端及河流伴行路段设置警示标识;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运营期水质监测计划,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加强环境管理。开展环境监理、监测工作。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及声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五、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并明确责任。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巴****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巴****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巴****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分局,巴****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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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