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4
**亚新煤层气****公司:
你公司《关于〈**亚新煤层气****公司****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亚新煤层气****公司****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地区**县境内。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建成后可新增煤层气开采产能28万立方米/天。项目主要部署36口探转采产能井、建设16座标准化井场、**2条集气干线和11条集气支线(长度合计26.5千米)及1座煤层气集气站,相应建设供配电、给排水、供热、防腐、办公生活区等公辅工程,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9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6%。
二、根据**汇翔达****公司编制的《**亚新煤层气****公司****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5〕88号)、****储备中心关于《报告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5〕32号),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统筹现有道路、限定车辆路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选线、施工作业时,应开展现场调查,避让植被丰富和野生动物活动密集区域,避免破坏荒漠植物和国家及自治区保护植物,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整,严禁随意堆置;对永久性占地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沙治沙、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恢复等措施。运营期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退役期做好设备退出及固井、封井工作。
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相关手续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适用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以及达标排放的需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焊接烟气等,应通过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缩短施工时间、控制临时占地范围、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等多种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管理,采用新能源车辆、燃用优质油品等措施降低车辆尾气影响;通过采用低烟、低毒的焊接材料,改进焊接工艺,配备防护装备等措施降低焊接烟气对环境及施工人员影响。
运营期应按照《****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 21522—2024)要求,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排放监控位置开展监测,确保煤层气排放满足相关控制要求。
运营期使用的燃气导热油炉以成品煤层气、脱碳装置吸收塔闪蒸气为燃料,通过导热油炉自带高效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脱碳装置再生塔顶冷凝器分离出酸性气中主要有二氧化碳、甲烷、乙烷等,通过塔顶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应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输气管道及站场应采取密闭工艺,选用可靠性高、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密封部位、连接部位等易散点日常管理,按规范设置各类传感器,加强关键参数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泄漏问题。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
(三)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采用先进监控、控制系统和装置等提高事故状态反应能力;输气管道应提高防爆等级,增加防腐涂层、设置明显禁火标志;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管道、法兰、阀门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及时检修和更换有安全隐患的管线,防止泄漏事故;加强操作、维修人员培训,明确应急事故状态下处置流程;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四)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采出水防渗排采池、污水罐等关键区域和设备的破损,加强管线、站场及法兰、阀门等的日常巡检,避免“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源头预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切实降低环境噪声,确保满足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置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部分井场占用沙化土地,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等规定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持续动态优化调整各项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防沙治沙措施落实之前项目严禁投入运行。
(六)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管线,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开展固井、封井工作,防范次生风险和防止污染。
四、本项目建成排放污染物前,应依法开展排污许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落实经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自治区、****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大气、水、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要求,并严格按证排污,不得超标或超总量排放。
五、本项目应按照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坚持动态调整,提高清洁绿色能源在各工艺环节中的使用比例,持续优化废物管理方案,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和**化利用。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八、****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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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