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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工业供汽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同电计〔2024〕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业供汽项目位于**市平**光华街1号。国电****公司以国电股生技〔2023〕183号文“关于印发2023年度火电、水电、新能源企业生产费用和第一批检修技改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工业供汽改造计划;以国电股生技〔2024〕167号文 “关于印发2024年度电力企业节能环保及可靠性指标、生产费用、检修技改和技术监督及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工业供汽改造二期工程计划。****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同开管函〔2022〕35号文“****公司至经开区工业供汽项目的函”,同意实施工业供汽项目。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再生水和大****公司册田水库引水更新改造工程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82.6万m3/a,其中再生水64.55万m3/a、地表水118.05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再生水取水口设在项目区西侧(坐标:东经113°17′13″,北纬40°01′41″),地表水取水口设在项目区北侧澄清池(坐标:东经113°17′27″,北纬40°02′1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发电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5月7日
附件
****工业供汽项目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工业供汽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11月1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务局、****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工业供汽项目位于**市平**光华街1号。国电****公司以国电股生技〔2023〕183号文“关于印发2023年度火电、水电、新能源企业生产费用和第一批检修技改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工业供汽改造计划;以国电股生技〔2024〕167号文 “关于印发2024年度电力企业节能环保及可靠性指标、生产费用、检修技改和技术监督及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工业供汽改造二期工程计划。****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同开管函〔2022〕35号文“****公司至经开区工业供汽项目的函”,同意实施工业供汽项目。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82.6万m3/a,全部为生产取水量。综合取水指标1.0m3/t,符合《**省用水定额》蒸汽(锅炉用水)用水定额先进值不大于1.0m3/t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再生水和大****公司册田水库引水更新改造工程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处理厂位于项目区西北约4km,设计处理规模10万m3/d,按2021—2023年月平均最小出水量48581.25m3/d计,可利用量1773.22万m3/a,配置工业用水3.7万m3/d。****处理厂污水回****处理厂出水为水源,处理规模3.7万m3/d(合1350.5万m3/a),按深度处理损失10%计,可供水量为3.33万m3/d(合1215.45万m3/a),扣除已批复和配置再生水量1150.9万m3/a,剩余再生水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用水64.55万m3/a的需求。
六、****水利厅****水库引水更新改造工程核发了《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取水量1536万m3/a,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扣除已批复取水量659.93万m3/a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18.05万m3/a的需求。
七、再生水、****水库引水更新改造工程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
八、****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再生水取水口位于项目区西侧,坐标:东经113°17′13″,北纬40°01′41″;地表水取水口位于项目区北侧澄清池,坐标:东经113°17′27″,北纬40°02′17″。
九、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十、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和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再生水和大****公司册田水库引水更新改造工程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82.6万m3/a(再生水64.55万m3/a、地表水118.0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