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4+402
补充文件
补01号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3条修正为:3.3自2020-01-01以来(时间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竣工时间进行证明)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的城市快速路项目或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1个及以上(总长度不小于760米,且需包含单个长度不小于500米的隧道工程)业绩(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 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至少一张(必须提供)、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项目中标信息查询网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4条修正为: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第3.3条所规定的业绩;⑤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同时满足上述第3.1、3.2条。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资信评审因素表中“企业业绩”修正为: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快速路项目或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总长度不小于760米,且需包含单个长度不小于500米的隧道工程),每个得0.5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 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至少一张(必须提供)、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项目中标信息查询网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6)其他约定中增加:⑤上述每个节点工程款支付时,发包人均按各成员单位明确的合同划分价款分别进行支付,并同时按比例分别扣除农民工工资款(注:各成员单位需分别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五、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新上传的清单为准,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六、最高投标限价修正为54603.6443万元,招标标准预算价修正为60643.0282万元,风险控制价修正为49168.1989万元,暂列金额修正为:228.6143万元(税前)。
七、《国际**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4+402品牌表》已上传至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10项修正为:
| 序号 |
评审项目编码 |
评审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元) |
评分分值 |
基准价 |
| 1 |
**** |
余方弃置 |
71.82 |
1 |
以评标时招标人提供的上述分项的公开价格为基准,报价偏差超过±10%的为不合理报价,该分项报价不得分标书代写 |
| 2 |
040****04001 |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
890.65 |
1 |
|
| 3 |
040****03001 |
地下连续墙 |
1102.49 |
1 |
|
| 4 |
040****04003 |
钢筋笼 |
5060.01 |
1 |
|
| 5 |
040****06001 |
混凝土平台、顶板 |
465.5 |
1 |
|
| 6 |
040****01004 |
现浇构件钢筋 |
4744.56 |
1 |
|
| 7 |
011****01001 |
吊顶天棚 |
210.83 |
1 |
|
| 8 |
011****01001 |
墙面装饰板 |
343.76 |
1 |
|
| 9 |
040****06004 |
沥青混凝土 |
70.09 |
1 |
|
| 10 |
040****15002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67.89 |
1 |
九、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文件执行。
建设单位:****(章)
代理单位:****(章)
**正大****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