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 111,300.00 元 | 1(套) | 111,300.00 元 |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上传盖章签字齐全的响应文件电子档扫描件一份。
2.在响应文件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供应商若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上传正确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货物为原装无瑕疵的产品。
3.2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投标文件应答要求一致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3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4按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检定规程及本合同、技术协议(如有)验收。
3.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6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检测设备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以对甲方最有利的条款为依据。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产品验收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若签订有进口代理协议,按进口代理协议约定方式进行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