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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省**县香坪镇排肚村宜代一组后山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省**县香坪镇排肚村宜代一组后山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批复》(南府函〔2024〕141号)精神,原则同意**省**县香坪镇排肚村宜代一组后山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香坪镇排肚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治理主要采取“坡面清理+档土墙+排导槽+锚索(杆)+格构梁+截排水+植草绿化”的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以达到治理的效果。
四、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8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5万元,预备费50万元。资金来源:拟争取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从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
六、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县发****商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省**县香坪镇排肚村宜代一组后山
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 部 招 标 | 部 分 招 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
| 勘察 | 核 准 | ||||||
| 设计 | 核 准 | ||||||
| 建筑工程 |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 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 准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和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24年12月31日 |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