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龙集镇辣椒制种废水处理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青龙集镇辣椒制种废水处理项目(EPCO)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峰 139****283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林场家园东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89****5111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市****公司 | ******公司 | ||
| 地址 | **省**市****镇顺河路 11 号 | **省**市**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 188 号 | **市**区扬子江路金融港A5栋1208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 | 94.22% | 94.74% | 95.24% | ||
| 工期(日历天) | 建设期 30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运营期限 3 年(不含建设期) | 建设期 30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运营期限 3 年(不含建设期) | 建设期 30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运营期限 3 年(不含建设期)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项目设 计负责 人 | 姓名 | 徐鹏有 | 孙涛 | 马骏 |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Cs****700146 | CS201****0304 | CS201****0104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珂 | 陈玲玲 | 王长媛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05463 | 皖234****01617 | 皖234****06681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珂 | 陈玲玲 | 王长媛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05463 | 皖234****01617 | 皖234****06681 | ||
| 综合评分得分 | 90.75 | 87.49 | 83.08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6日 | ||||
| 招标代理费 | 2.4万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分局 | ||||
| 单位地址 | **世纪大道与丰收南路交叉口东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范主任 138****52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