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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东水X822线公路灾毁路面修复重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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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关于“**县东水X822线公路灾毁路面修复重建工程”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县东水X822线公路灾毁路面修复重建工程于2025年05月20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业绩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与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资格审査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及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内容不一致,现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业绩要求变更为:
| 业绩要求 |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 类似工程至少1个标段(其中1个标段里程不少于6km),且累计里程不少于6km。 |
2、本项****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的《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内容与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内容不一致,现变更为:标书代写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 5 |
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年 |
其他事项不变,与上述澄清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