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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2MAC4R8AJ05 | 建设单位法人:张秀鑫 |
| 庞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桃仙街道创新五路1号**航空动力产业园6#厂房 |
| ********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3.495278 纬度: 41.656944 | ****机关:沈****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8 |
| 沈环**审字〔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2MAC4R8AJ05002U |
| 2024-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800 |
| 15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2MAC4R8AJ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咨华宇(沈****公司 |
| 912********710717K | 验收监测单位:中咨华宇(沈****公司 |
| 912********710717K | 竣工时间:2024-09-25 |
| 2024-09-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28 |
| 2025-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0609 |
| ********中心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中心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可完成检测共计15.05万份,其中力学测试6万份/年、无损检测0.45万份/年、化学分析3万份/年、物理检测5.6万份/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可完成检测共计15.05万份,其中力学测试6万份/年、无损检测0.45万份/年、化学分析3万份/年、物理检测5.6万份/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场抽取试样样品→登记、编号、按检测项目分解→抽试加工、处理→试样分配→无损检测/力学测试/化学分析/物理检测→收集数据/分包方检测→汇总报告→审核→批准→资料存档、盖章发送证书 | 实际建设情况:现场抽取试样样品→登记、编号、按检测项目分解→抽试加工、处理→试样分配→无损检测/力学测试/化学分析/物理检测→收集数据/分包方检测→汇总报告→审核→批准→资料存档、盖章发送证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严格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试样加工产生的切割粉尘(颗粒物)、磨抛粉尘(颗粒物)、淬火油烟(油雾、NMHC)、喷附显像剂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NMHC)、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O、氟化物)、危废间废物暂存产生的挥发酸性/有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NMHC)。项目配备10套废气污染治理装置(1套淬火油烟净化装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袋式除尘装置、7套SDG干式吸附器)和4根有组织排气筒。切割设备均置于封闭房间内;带锯床和线切割机自带湿式切割工艺协同治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磨抛设备置于封闭房间;一楼试样加工设备自带湿式机加工工艺协同治理;二楼金相制样磨抛设备自带湿式磨抛工艺协同治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射线洗片和渗透检测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和密闭设备气体导出口的方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渗透线喷附干粉显像剂产生的粉尘由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收集后循环利用,未收集到的粉尘由密闭渗透检测线气体导出口引出;上述废气经处理后最终通过17m高的1#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金相腐蚀室腐蚀液挥发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物理、化学试样擦拭和清洗用乙醇和丙酮挥发有机废气采用通风柜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方式收集。危废间挥发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通过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方式收集。上列废气最终均引至1#SDG干式吸附器进行处理;ICP室、ICP-MS室、附件室、标样室等酸性废气通过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引至2#SDG干式吸附器处理;上述废气处理后均通过18m高的2#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淬火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湿法前处理室三组通风柜(每组3台)引出的酸性废气,分别通过3#、5#、6#SDG干式吸附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均通过18m高的3#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湿法前处理室通过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引出至4#SDG干式吸附器进行处理;一楼低倍腐蚀室酸性废气由集气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至7#SDG干式吸附器进行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均通过18m高的4#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热处理试样超声波清洗废水、射线检测胶片清洗废水、荧光渗透废水、水浸超声废水、试验器皿后道清洗废水、金相制样湿式磨抛废水、碳硫/氧氮氢成分分析试样清洗废水、通风柜排风管道冲洗废水、纯水制备高盐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胶片清洗废水和荧光渗透废水(含水浸超声废水)****设备处理后排至产业园化粪池。其他废水直接排至产业园化粪池,全部经市政污水管网汇至******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部分力学测试设备、试样加工设备、空压机及室外排风风机等,项目夜间不运行,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试样加工切割下料和机加工产生的金属余料;力学测试,化学分析光谱、质谱,物理检测产生的废试样;化学碳硫、氧氮氢成分分析产生的废坩埚;纯水制备设备耗材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耗材;污水处理设备耗材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耗材;非危险品物料使用消耗产生的废包装;湿式切割、湿式机加工循环介质过滤及金相制样湿式磨抛废水过滤产生的金属滤渣。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湿式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化学分析ICP、ICP-MS试样溶解,物理检测低倍组织分析、晶间腐蚀试验试样腐蚀产生的试验废液;物理、化学检测分析用试验器皿,物理检测低倍组织分析及晶间腐蚀试验试样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试样加工、各类检测产生的沾染危险性物质的废抹布、废擦纸、废手套及废弃的一次性耗材(枪头、移液管等)等试验废物;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UV灯管;危险品物料使用消耗产生的废包装;废气、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金属加工余料和废试样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返还,无返还需求的金属余料、废试样以及金属滤渣、废坩埚暂存于余料室,定期外售或交由具备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纯水制备和污水处理产生的废耗材委托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场内不暂存,即产即清;非危险品包装物收集于对应物料储存室暂存,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于危废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试样加工产生的切割粉尘(颗粒物)、磨抛粉尘(颗粒物)、淬火油烟(油雾、NMHC)、喷附显像剂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NMHC)、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O、氟化物)、危废间废物暂存产生的挥发酸性/有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NMHC)。 a)有机废气中射线洗片和渗透检测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和密闭设备气体导出口的方式收集,末端配备2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的1#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金相腐蚀室腐蚀液(含无水乙醇)挥发性有机废气,物理、化学试样表面擦拭/清洗(采用丙酮和无水乙醇)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柜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等方式收集后引至1#SDG干式吸附器(TA004)处理,处理后通过18m高的2#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c)淬火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TA002)处理,处理后通过18m高的3#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d)渗透线喷附显像剂粉尘由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收集后循环利用,未收集到的粉尘由密闭渗透检测线气体导出口引出至18m高的1#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e)金相腐蚀室腐蚀液产生的酸性废气通过集气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1#SDG干式吸附器(TA004),处理后通过18m高的2#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2)ICP室、ICP-MS室、附件室、标样室酸性废气通过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2#SDG干式吸附器(TA005),处理后通过18m高的2#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3)湿法前处理室1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通风柜引出的废气收集后经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8m高的4#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湿法前处理室2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通风柜引出的废气收集后经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8m高的3#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4)一楼低倍腐蚀室酸性废气由集气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至7#SDG干式吸附器(TA010)处理,处理后通过18m高的4#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f)危废间挥发废气由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引出至1#SDG干式吸附器(TA004)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8m高的2#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热处理试样超声波清洗废水、射线检测胶片清洗废水、荧光渗透废水、水浸超声废水、试验器皿后道清洗废水、金相制样湿式磨抛废水、碳硫/氧氮氢成分分析试样清洗废水、通风柜排风管道冲洗废水、纯水制备高盐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荧光渗透废水****设备处理后排至产业园化粪池。胶片清洗废水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废水直接排至产业园化粪池,全部经市政污水管网汇至******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部分力学测试设备、试样加工设备、空压机及室外排风风机等,项目夜间不运行,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试样加工切割下料和机加工产生的金属余料;力学测试,化学分析光谱、质谱,物理检测产生的废试样;化学碳硫、氧氮氢成分分析产生的废坩埚;纯水制备设备耗材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耗材;污水处理设备耗材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耗材;非危险品物料使用消耗产生的废包装;湿式切割、湿式机加工循环介质过滤及金相制样湿式磨抛废水过滤产生的金属滤渣。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湿式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化学分析ICP、ICP-MS试样溶解,物理检测低倍组织分析、晶间腐蚀试验试样腐蚀产生的试验废液;物理、化学检测分析用试验器皿,物理检测低倍组织分析及晶间腐蚀试验试样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试样加工、各类检测产生的沾染危险性物质的废抹布、废擦纸、废手套及废弃的一次性耗材(枪头、移液管等)等试验废物;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UV灯管;危险品物料使用消耗产生的废包装;废气、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金属加工余料和废试样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返还,无返还需求的金属余料、废试样以及金属滤渣、废坩埚暂存于余料室,定期外售或交由具备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纯水制备和污水处理产生的废耗材委托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场内不暂存,即产即清;非危险品包装物收集于对应物料储存室暂存,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于危废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环评阶段**2套污水处理设备:胶片清洗废水1套污水处理设备、荧光渗透废水/C扫超声废水1套污水处理设备;实际建设阶段减少一套胶片清洗废水处理设施,胶片清洗废水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评阶段1#排气筒(DA001)高17m,实际建设阶段1#排气筒(DA001)高18m; (3)环评阶段有机废气中射线洗片和渗透检测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和密闭设备气体导出口的方式收集,末端配备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建设阶段射线洗片和渗透检测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在仪器上方收集后用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和密闭设备气体导出口用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的方式,末端配备2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有利于污染物达标排放; (4)环评阶段湿法前处理室1和湿法前处理室2酸性废气收集分为两种方式,其中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引至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8m高的4#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三组通风柜(每组3台)引出的废气,通过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8m高的3#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实际建设阶段湿法前处理室1由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通风柜引出的废气,引至4#SDG干式吸附器(TA007),处理后通过18m高的4#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湿法前处理室2由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通风柜引出的废气,引至3#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8m高的3#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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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8 | 0.039 | 0 | 0 | 0.038 | 0.038 | / |
| 1 | 荧光渗透废水处理设备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园区管网一同排至产业园化粪池,化粪池出水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处理厂集中处理,监测期间COD、NH3-N、SS、石油类 、总磷、氯化物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2标准;pH值、氟化物 、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 1 | 18m高的1#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 有机废气中射线洗片和渗透检测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和密闭设备气体导出口的方式收集,末端配备2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排放;渗透线喷附显像剂粉尘由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收集后循环利用,未收集到的粉尘由密闭渗透检测线气体导出口引出至18m高的1#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期间NMHC、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 |
| 2 | 18m高的2#排气筒(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 金相腐蚀室腐蚀液(含无水乙醇)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物理、化学试样表面擦拭/清洗(采用丙酮和无水乙醇)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柜、集气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等方式收集后,危险废物贮存间挥发废气由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引至1#SDG干式吸附器(TA004)处理后排放;ICP室、ICP-MS室、附件室、标样室酸性废气通过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2#SDG干式吸附器(TA005),处理后至18m高的2#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期间NMHC、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 |
| 3 | 18m高的3#排气筒(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 淬火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TA002)处理后排放,湿法前处理室2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通风柜引出的废气收集后经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至18m高的3#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期间NMHC、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油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 |
| 4 | 18m高的4#排气筒(D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 湿法前处理室1万向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的酸性废气、通风柜引出的废气收集后经SDG干式吸附器处理后排放,一楼低倍腐蚀室酸性废气由集气罩和房间整体微负压排风系统收集至7#SDG干式吸附器(TA010)处理后至18m高的4#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期间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 (1)声源远离厂房外墙。 (2)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声源安装基础减振装置;加强设备检维修,保证良好运行状态。 (3)蠕变室、持久室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高周疲劳室,低周疲劳室及其附属设备间、空压机间墙面、窗户做隔音处理;厂房内、外墙隔隔声。 (4)机加工设备、高噪声力学测试设备严禁夜间运行。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期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试样加工切割下料和机加工产生的金属余料;力学测试,化学分析光谱、质谱,物理检测产生的废试样;化学碳硫、氧氮氢成分分析产生的废坩埚;纯水制备设备耗材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耗材;污水处理设备耗材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耗材;非危险品物料使用消耗产生的废包装;湿式切割、湿式机加工循环介质过滤及金相制样湿式磨抛废水过滤产生的金属滤渣。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湿式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化学分析ICP、ICP-MS试样溶解,物理检测低倍组织分析、晶间腐蚀试验试样腐蚀产生的试验废液;物理、化学检测分析用试验器皿,物理检测低倍组织分析及晶间腐蚀试验试样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试样加工、各类检测产生的沾染危险性物质的废抹布、废擦纸、废手套及废弃的一次性耗材(枪头、移液管等)等试验废物;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UV灯管;危险品物料使用消耗产生的废包装;废气、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金属加工余料和废试样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返还,无返还需求的金属余料、废试样以及金属滤渣、废坩埚暂存于余料室,定期外售或交由具备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纯水制备和污水处理产生的废耗材委托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场内不暂存,即产即清;非危险品包装物收集于对应物料储存室暂存,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于危废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 项目给排水、供电均依托**航空动力产业园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给排水、供电均依托**航空动力产业园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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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