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14:22 |
| 名 称: | ****环境局拟审批《磷酸厂浓缩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 ||
| 文号: | 关键字: | 装置,磷酸,浓缩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磷酸厂浓缩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磷酸厂浓缩装置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园区****现有危化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新增一套10万吨/年磷酸浓缩主装置及配套设施,同时优化原有8套磷酸浓缩装置的生产制度以提高浓缩浓度,扩建完成后,9套磷酸浓缩装置将25%P 2O 5的稀磷酸浓缩至52%的浓磷酸能力为77万吨/年(100%P 2O 5),****电站,新增中压蒸汽减温减压装置;拆除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将厂区内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建为全厂废水处理设施。
工程投资:总投资7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3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物料临时堆放点防尘遮盖、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施工扬尘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雨季地表径流依托厂区现有的雨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三)噪声: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时间、路线;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等。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废:土方用于回填,做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拆除废物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废可100%妥善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整个磷酸浓缩装置区废气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其中磷酸浓缩装置配套有真空泵,真空泵不凝气来自于氟吸收系统维持真空度抽出的不凝气,废气从真空泵出口排口,真空泵出口安装管道,将真空泵不凝气引入到12米高位置排放 ,厂界无组织氟化物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装置区地坪冲洗废水排至装置区地坑后返回磷酸装置萃取槽回用;酸性循环水站排污水去现有磷酸萃取槽作为补水回用;厂区内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建为全厂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29m 3/h。****处理站停用后,山立公司(云磷小区)的****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改建后,****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9m3/h。厂区原各装置区生活污水,主要经化粪池后同装置区生产废水一同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地下水:厂区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磷酸浓缩装置、磷酸澄清槽、循环冷却水系统、****处理站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本次新增在厂区南侧边界、食品级磷酸装置旁、磷酸一铵生产装置旁分别设置1个浅层地下水的跟踪监测井,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氟硅酸膜过滤机滤渣返回现有磷酸浓缩装置回用;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处理站污泥并入原有磷酸装置磷石膏再浆槽,再浆后与磷石膏一起排至柳树箐磷石膏堆场堆存。废矿物油(HW08 900-214-08)严格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六)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沿用原有全厂已设置3个跟踪监测点,监控土壤环境受污染情况。
(七)环境风险:磷酸澄清槽设置1.2m高围堰;磷酸澄清槽区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磷酸澄清槽区设置物质泄漏报警装置,磷酸输入、输出管线设置紧急切断阀;事故废水依托原有全厂已设置的2600m3事故应急池, 避免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初期雨水收集依托全厂已设置的2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磷酸厂浓缩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