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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40900J | 建设单位法人:刘迅 |
| 祁传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茂租乡茂租村 |
| ****充填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与技术服务、浮选系统升级改造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茂租镇茂租村 |
| 经度:102.98485 纬度: 27.3567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3 |
| 巧环评准〔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40900J002U |
| 2025-0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 |
| 52.7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4090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040900J | 验收监测单位:**蓝环****公司 |
| 915********063934Q | 竣工时间:2022-05-05 |
| 2024-09-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3 |
| 2025-03-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332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处理尾砂540t/d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处理尾砂600t/d |
| 生产能力增大1.01%,不属于增大30%及以上的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矿厂低浓度尾砂利用高差自流输送到充填站,仓储式膏体浓密机浓密脱水提 高浓度,搅拌机搅拌后制备料浆,经泵输送至采空区进行充填。 | 实际建设情况:选矿厂低浓度尾砂利用高差自流输送到充填站,仓储式膏体浓密机浓密脱水提 高浓度,搅拌机搅拌后制备料浆,经泵输送至采空区进行充填。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充填站设置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各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二是对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堆存点采取遮盖措施,并在周围设置挡墙,防止场地、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系统的影响;三是项目的搅拌机清洗废水、充填站制浆调浓废水、浓缩废水经充填站内收集沟收集,汇入1#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充填站内生产用水,回用不完部分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厂内;四是项目的管道冲洗废水、管道润管废水、充填泌水经采空区内收集后,汇入采空区2#沉淀池沉淀回用。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施工期间,在充填站建设期的物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槽,对过往车辆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二是项目地面充填管线建设过程中,减少开挖面,争取进行边开挖边施工,减少粉尘逸散;三是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按照设计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四是充分利用洒水软管,对进出道路及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面进行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五是项目水泥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同时加强对简仓仓顶除尘器、搅拌机自带除尘器的维护检修和保养,防止设备故障产生,导致非正常工况发生。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二是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三是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项目施工期间的土石方清运至尾矿库进行堆存处置;二是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返回浓缩机进行浓缩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充填料,进行采空区回填;三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调查情况,一是充填站已设置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各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没有外排;二是对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堆存点采取遮盖措施,并在周围设置挡墙,防止场地、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系统的影响;三是项目的搅拌机清洗废水、充填站制浆调浓废水、浓缩废水经充填站内收集沟收集,汇入1#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充填站内生产用水,回用不完部分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厂内;四是项目的管道冲洗废水、管道润管废水、充填泌水经采空区内收集后,汇入采空区2#沉淀池沉淀回用。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施工期间,已在充填站建设期的物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槽,对过往车辆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二是项目地面充填管线建设过程中,已减少开挖面,进行边开挖边施工,减少粉尘逸散;三是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已采用密闭车斗,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四是充分利用洒水软管,对进出道路及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面进行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五是项目水泥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同时加强对简仓仓顶除尘器、搅拌机自带除尘器的维护检修和保养,防止设备故障产生,导致非正常工况发生。 根据**蓝环****公司于2024年09月的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有效。 已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运输材料合理进行安排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和运营。2024年9月,**蓝环****公司对项目厂界外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噪声均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项目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已清运至尾矿库进行堆存处置;二是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返回浓缩机进行浓缩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充填料,已进行采空区回填;三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废机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清运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已按照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
| 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不用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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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旱厕 | / | 已建一座旱厕,容积为20m3 | 废水不外排,不监测 | |
| 2 | 1#沉淀池 | / | 已建1座,容积为300m3 | 废水不外排,不监测 | |
| 3 | 2#沉淀池 | / | 已建1座,容积为150m3 | 废水不外排,不监测 |
| 1 | 仓顶除尘器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 仓顶设置除尘器1个,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厂区无组织排放 | 根据**蓝环****公司于2024年09月的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有效。 |
| 1 | ****搅拌站,搅拌站设置基座减震,厂内种植绿化树木吸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搅拌站,搅拌站设置基座减震,厂内种植绿化树木吸附噪声 | 2024年9月,**蓝环****公司对项目厂界外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噪声均达标排放。 |
| 1 |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项目施工期间的土石方清运至尾矿库进行堆存处置;二是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返回浓缩机进行浓缩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充填料,进行采空区回填;三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 |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项目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已清运至尾矿库进行堆存处置;二是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返回浓缩机进行浓缩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充填料,已进行采空区回填;三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废机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清运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已按照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
| 依托原有已建沉淀池处理废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施肥,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充填站内产生的废水经1#沉淀池(1座,容积为300m3)收集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充填站用水,回用不完部分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工序用水,不外排;项目的管道冲洗废水、管道润管废水、充填泌水经收集后汇入采空区建设的2#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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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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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