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循环使用类
安全物资(设施)修缮**单位招募
候选成交服务单位公示
****可循环使用类安全物资(设施)修缮**单位招募评审工作于2025年5月21日在**省**市**区民航路与关培路交叉口融城金阶A座24楼****2号会议室完成,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候选成交服务单位如下:
一、招募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总包部)十三五期间已完工项目及十四五期间即将完工项目及已闲置的可循环使用类安全物资(设施)修缮、转运等服务。
二、****小组及监督人员情况
****小组****公司组建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 4 名评审专家及 1 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监督人员由****集团****公司组建的监督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 2 名人员组成。
三、招募评审结果
根据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确定的候选成交服务单位结果如下:
| 候选成交服务单位名称 | 响应文件报价(元) | 综合得分(分) | 候选成交服务单位排序 |
| **** | ****999.00 | 69.82 | 第一候选成交服务商 |
| 腾盛桥工****公司 | ****607.00 | 68.00 | 第二候选成交服务商 |
| **嘉绩钢****公司 | ****531.00 | 67.92 | 第三候选成交服务商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
五、疑问及投诉
(一)以上评审结果接受监督,响应人对招募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招募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邀请人监督部门提出。响应人提出投诉举报的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招募人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应包括:
1.响应人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诉举报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投诉举报事项和与投诉举报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投诉举报的日期。
(二)对于以下情形的投诉举报,招募人可不予受理,仅将书面投诉举报材料备案处理:
1.未在公示期内送达的;
2.投诉举报材料无投诉举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及无合法公章的;
3.无明确内容、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的;
4.未提供任何证据的;
5.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投诉举报的。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民航路与关培路交叉口融城金阶A座写字楼29楼
电 话:0871-****0039
招募人:****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