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石膏堆场**工程(已完工项目)为生产建设类项目。场址位于**省**市田镇山上村轮境塘,****公司老厂区约2.5km,地理坐标东经115°28′05″、北纬29°54′23″。
2019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以及设施验收工作。2021年8月8日,****在**市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前,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初验,并委托我单位编制了《****磷石膏堆场**工程(已完工项目)》。验收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经施工单位自评、监测、建设单位认定,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正常。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与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基本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内容(包括监测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设施验收报告、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磷石膏堆场**工程(已完工项目)
建设地点:**市田镇市上郭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按90×10 t/a 磷酸生产能力磷石膏渣场工程设计,一期堆筑高程210m,有效库容约为1375.7万m3;二期堆筑高程260(239)m,有效库容约为2160万m3。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31日(自本日起1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77****38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相关文件:链接:https://pan.**.com/s/1mlFb2SbdNSaHsQiXEbD0uA 提取码:1x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