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5-2028年度)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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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5-2028年度)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15:2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31-****446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女士:0731-****5348 杨女士、刘女士 0731-****8118转111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中心1栋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红亮、蒋拓豪、陈勇 0731-****148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5-2028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2款,“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情况”“1.★代表最关键指标项,共计5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的“★”号数量“5项”,而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被标注为“★”号的项目数量为4项;现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上述条款更正为“1.★代表最关键指标项,共计4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中:1、项目范围:(5)“坐落位置:**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2号。”,与4、物业情况“黄材税务所(物业名称)--**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8号(物业地址)”两处表述不一致,明确以“黄材税务所(物业名称)--**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8号(物业地址)”为准;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731-****5348 杨女士、刘女士 0731-****8118转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中心1栋14楼

联系方式:贺红亮、蒋拓豪、陈勇 0731-****1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0731-****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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