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剩余工程盾构机维保、改造(大修)、过程监造验收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地 址:****市**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座
联系人:刘工、许工 电话:0771-****969
四、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凤岭北路111****中心C座28层
联系人:罗路、钟家宁 电话:0771-****83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7日
六、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全文 |
因招标控制价未发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
投标截止时间:20255月30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采用不含增值税报价,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遵循国家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中标人不含税单价和合价的基础上逐项增加增值税费,并明确相应税率和税金。(含税价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含税合价为含税单价与数量的乘积,项目总价为分项合价之和) |
本项目采用含增值税报价,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遵循国家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含税价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含税合价为含税单价与数量的乘积,项目总价为分项合价之和) |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6.2 报价部分评审/6.2.4 |
6.2.4经济评审组按照附表五《投标报价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审,并计算出价格得分(得分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不含税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 |
6.2.4经济评审组按照附表五《投标报价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审,并计算出价格得分(得分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含税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 |
| 4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格式/格式D1:投标函 |
在研究了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并考察现场后,我方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我方报送的技术文件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法,依据贵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不含税投标报价为(大写) (¥ )的报价承担并完成上述项目的服务任务,项目质量 。 |
在研究了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并考察现场后,我方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我方报送的技术文件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法,依据贵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含税投标报价为(大写) (¥ )的报价承担并完成上述项目的服务任务,项目质量 。 |
| 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格式/格式D2-1:投标报价表 |
不含税投标报价(元) |
含税投标报价(元) |
| 6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格式/格式D2-2:投标报价分项表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 5月22日
原招标文件:格式D2-2:投标报价分项表
投标报价分项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投标报价(元)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 1 |
履历审核、选型方案审核、维保、改造方案审核 |
元/台套 |
1、监造类别与数量的划分,依据评估报告最终确定。 2、报价中含人员差旅、交通等。 3、实际监造数量以双方在监造过程中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4、该项目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 |
|||
| 2 |
现场勘验 |
元/台套 |
||||
| 3 |
拆检评估、出厂验收评估、始发调试验收 |
元/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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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监造 |
元/台套 |
||||
| 合计 |
||||||
修改为:格式D2-2:投标报价分项表
投标报价分项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含税单价上限控制价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 1 |
履历审核、选型方案审核、维保、改造方案审核 |
元/台套 |
7082.16 |
24 |
1、监造类别与数量的划分,依据评估报告最终确定。 2、报价中含人员差旅、交通等。 3、实际监造数量以双方在监造过程中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4、该项目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 |
|||
| 2 |
现场勘验 |
元/台套 |
13390.10 |
24 |
||||
| 3 |
拆检评估、出厂验收评估、始发调试验收 |
元/台套 |
32942.86 |
24 |
||||
| 4 |
监造 |
元/台套 |
171573.5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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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