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钣精雄**6万套农业机械及仓储物流设备项目(重新报批)位于**县研城街道希望大道116****工业园),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于2024年3月,****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的审批意见》(乐市环审井字〔2024〕4号)。经批复后建设内容为:“**6万套农业机械及仓储物流设备项目”,占地面积9495.8㎡。新购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热处理设备、车床、机器人焊手、行车、叉车、空压机、气体保护焊机、冲床、液压机、升降机、喷涂设备等设备及配套建设污染治理系统,项目建成投运后,年产农业机械6万台(套)、物流仓储设备输送线体2万米、输送平台1万米、农机配件10万套。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拟在2024年环评批复的基础上新增1条喷塑-固化生产线,相应增加生产设备及原辅料,产能不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原环评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购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热处理设备、车床、机器人焊手、行车、叉车、气体保护焊机、冲床、液压机、升降机、喷涂设备及配套建设污染防治系统,年产农业机械6万台(套)、物流仓储设备输送线体2万米、输送平台1万米、农机配件10万套。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337
通讯地址:**县研城镇建设路**街12号
邮 编:613100
附件:****环境局关于《**县钣精雄**6万套农业机械及仓储物流设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