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绿化景观化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1.1采购项目名称:****高速服务区绿化景观化项目
1.2采购人:****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集团****服务区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服务区绿化景观化工作,绿化总面积达111394.5平方米。为了更好地提升绿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解决当前管养人力不足、技术薄弱等问题,****公司的资质与优势,****公司与****进行协商,将通过**互补协作,****服务区的绿化景观、交通安全设施质量及房屋建筑功能,改善服务环境,保障运营安全。
2.1服务内容:
****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哈乐服务区、****服务区、昭君服务区、武松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上述13对服务区的绿化管护费用,包括:补种、浇水、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 合同包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合同金额 |
| ****高速服务区绿化景观化项目1包 | ****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哈乐服务区、****服务区、昭君服务区、武松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上述13对服务区的绿化管护费用,包括:补种、浇水、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
2.2计划工期:13对服务区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3建设地点:****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哈乐服务区、****服务区、昭君服务区、武松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
2.4质量要求:项目完成后,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1)无死亡责任事故;(2)无重伤责任事故;(3)年度负伤率低于3‰。
3.1****与****之间关****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集团****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5.1.4直接采购适用情形(4)款“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公司****公司****公司之间,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的规定,且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规模标准,该单位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供应商名称:****。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新******中心商业楼4号楼C座302-1。
营业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示期限: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6日
公示媒介: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直接采购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区呼武公路0.5公里处****
联系人:0471-****209
电 话:张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