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酒店****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11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500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县雷峰镇蕉溪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9036.87㎡,总建筑面积约52394.61㎡,计容面积39036.87㎡,不计容建筑面积13357.74㎡,包含两个子项目。其中:
子项目一:****酒店及别墅工程。****酒店面积19518.47㎡、可售酒店别墅5368.4㎡****中心300㎡,****酒店架空层(公共活动)建筑面积1972.6㎡、酒店地下室7136.71㎡及别墅地下室3594.26㎡,**中心地下室250㎡及**公共空间100㎡;
子项目二:城建**水墨蕉溪公寓工程。****酒店公寓13850.0㎡,不计容面积包括公寓公共架空空间304.17㎡。****酒店客房200间,其中双床房94间,大床房70间,好莱坞房20间,家庭房8间,豪华套房8间;酒店别墅42套,全部为双拼别墅,其中40套为110㎡两房房型,2套180㎡三房房型;公寓约231间,其中套间33间,单房198间。建筑密度35%,容积率1.0,绿地率25%,建筑高度<50m,机动车停车位230 辆,其中地面停车100辆,酒店地下室停车65辆,公寓地面停车8辆,别墅地下室57辆。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一体化任务)及投融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240.00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50日历日(子项目一)和380日历日(子项目二);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②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个项目应达到**市建设工程“刺桐杯”奖(市优质工程)质量等级要求;③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投融资**仅能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承担。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08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至2025年05月2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和ggzyfw.****.cn)和**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 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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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省**市**县龙浔镇隆中路1号 |
邮编:362599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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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595-****0588 |
传真:/ |
| 联 系 人: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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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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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市**区**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 |
邮编:350002 |
| 电子邮箱:****@cico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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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80 5908 9703 |
传真:/ |
| 联 系 人: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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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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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5-****5508/****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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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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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县凤池街10号政府大院内文教楼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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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5-****2029、0595-****2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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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名称:德****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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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县浔中镇东埔口5****中心新大楼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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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5-****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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