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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市**区横街镇荘溪家园及新洞山片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宁****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00万元,工程概算约1349.98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1177.28万元,建设规模:**市**区横街镇荘溪家园及新洞山片区约2.2万米雨污管改造,建设地点:**市**区横街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修复及路面修复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4860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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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区****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66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 系 人:李天宇、唐涛、陆柯妤、吴强、张杰、卢赞、钟波达、张珠芳 电 话:0574-****2228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