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瓦房沟桥至东木公路改建工程(瓦房沟至红椿段)于2025年05月21日9时00分****交易中心403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当日结束。经**县瓦房沟桥至东木公路改建工程(瓦房****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县瓦房沟桥至东木公路改建工程(瓦房沟至红椿段)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 **** | ****7127.56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 事故 | 75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建工****公司 | ****0352.21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 事故 | 75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路达****公司 | ****2917.86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 事故 | 75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姓名 | 任职资格 | 证书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李勇 | 项目经理 | 陕161********11169 |
| 许晓斌 | 项目总工 | ****0087SZB****0884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工****公司 | ||
| 黄银文 | 项目经理 | 362********239 |
| 郭方明 | 项目总工 | 362********23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路达****公司 | ||
| 余文华 | 项目经理 | (09)****835 |
| 谢应发 | 项目总工 | 934********02093751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项目名称 | 交工时间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三淅高速**互通连接线(S326)改建工程(二期) | 2023年2月15日 |
| **县城至大石河营区道路建设项目 | 2023年10月23日 |
| G331 线**至**至**段公路建设项目(CEPC 模式 ) ( 一标段) | 2024年6月 30 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工****公司 | |
| 辛安渡汉宜路大红线至熊家台段改建工程 | 2022年8月26日 |
| “三个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区境内108国道至西社村段道路改建工程 | 2024年12月26日 |
| **市宁虹公路改建工程-万家岗至虹龙段施工 | 2025年1月22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路达****公司 | |
| G329合相路塘林至双枣改建工程一标段 | 2022年05月12日 |
| **县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高士镇、赛口镇、漳湖镇) | 2024年11月28日 |
| **县施官至**农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 | 2022年12月23日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兴汉****公司,否决依据和原因:项目经理职称证无钢印二维码无法识别,委托代表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拒绝澄清说明。
5.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2025年05月23日-2025年05月2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件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县红广路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915-****374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巴**路御公馆8A1305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3****5585
监督部门:****中心
监督电话:0915-****989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