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区桥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清租评估服务
我方已邀请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为上述招标项目的正式投标人。请各正式投标人注意下列事项:并按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投标活动。
1.本项目采取三方询价的方式确定承包人(投标人名称详见附件2)。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或土地估价或资产评估资质。
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市**区石碁镇桥山村 ,总用地面积80331平方米。
4.评估目的:为甲方进行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涉及的清租企业提供建构筑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费补偿提供价值参考;为甲方进行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开发成本及项目建成后出租底价评估提供价值参考。
5.评估服务内容:详见评估合同。
6.资料递交:(1)封面(自定义)(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附件1 投标书。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为一袋,于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09时30分前送至****(地址:**市**区新港东路90号首层开评标室),并于当天09时30分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电话:020-****9819、****738338。标书代写
7.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7.1递交资料齐全的报价人,按其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排列,****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对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7.3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公开摇珠方式随机确定其排名次序。
8.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9000.00元,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10.服务工期:详见评估合同。
11.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最新通知为准。
12.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附件:1、回执;2、投标书;3、邀请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日期:2025年5月22日
**区桥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清租评估服务.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