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院职工拍摄证件照及形象照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二)付款方式中的:“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等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的付款,支付金额为6.72万元;
2.第二期付款:全院职员拍摄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款,支付金额=(总体拍摄人数×中标单价-首期付款)×80%;
3.第三期付款:项目服务包括补拍工作和新进员工拍摄等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尾款,付款金额=(总体拍摄人数×中标单价-首期付款)×20% 。”
更正为:
1、合同签订后,费用按实际拍摄验收合格人数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最后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2、中标人应提供实际拍摄清单及有效发票提请付款,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3、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更正日期:2025年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120号
联系方式:0755-****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联系方式:0755-****75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4-****0928
五、附件1.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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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