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发展中心 |
| 地址:**省**市桐汭大厦13楼、**市太极大道107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 |
| 项目名称 | **市竹乡画廊农村路网乡村**工程(2023-2025)项目-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Y050王广路、C1G7溪吴路、C1V4铁桂路、C1V9小大路)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桓仁镇**街06组06幢01单元7-1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捌仟叁佰贰拾元伍角伍分(****320.55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丽妍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证书编号:辽121********01731、辽交安B23G0092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县庙前镇**小区一幢402室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陆仟玖佰肆拾捌元叁角叁分(****948.33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6分 | |
| 项目负责人:许宏英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04369、皖交安B(23)G1216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区**路****中心E座618-619室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陆仟零捌拾贰元叁角玖分(****082.39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4分 | |
| 项目负责人:朱庆龙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56933、皖交安B19G0199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公路工程注册专业有效期过期,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2.******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约承诺函》中项目经理签字不符合要求,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3. 泰杭****公司: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缺招标代理费,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4.******公司、******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100章总则 101-1保险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5.******公司: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缺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100章总则 101-1保险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6.百****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身份证件过期,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5月22日-2025年05月26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9****305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2****63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