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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市**市、**市等区域(第四批)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 | ||
| **发展**市**市、**市等区域(第四批)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标段六 | ||
| 正常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发展**市**市、**市等区域(第四批)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发展**市**市、**市等区域(第四批)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标段六 | ||
| 公告名称 | **发展**市**市、**市等区域(第四批)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 中标人 | 中标价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 |
| ****;****集团****公司 | 中标综合单价(元):3.237 |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运维合同有效期:自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之日起一年。注:招标人不保证框架协议内所有包含的区域全部实施。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建成且单个县(区或市)移交规模合计不低于2MWp容量的光伏设备集成;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建成且单个县区移交规模合计不低于6MWp容量的光伏设备集成,否则甲方有权对该标段的未完成区域重新招标 | 无 |
| 中标日期 | 2025-05-22 18:3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