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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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交易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市辖区
预算金额: 8.00万元
报名时间: 2025-05-23 08:30 ~ 2025-05-29 18:00
投递时间: 2025-05-29 08:30 ~ 2025-06-04 09:00
开标时间: 2025-06-04 09:00 标书代写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门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F05)-J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0-2025-00511

3、项目名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万元

6、最高限价:A包: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含购样、抽样、检验等)。A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抽检服务并出具检验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m.****.cn/)。

3.方式:****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m.****.cn/)报名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9日08:30(**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m.****.cn/)进行上传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00(**时间)。

2.地点:2025年06月04日09:00****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不用到磋商现场。****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m.****.cn/),完成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在线磋商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9919或咨询客服(QQ:****82906或****645290)。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6%(工程项目为2%)给予评审优惠。

3.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m.****.cn)。

4.政采贷相关政策:详情登录http://218.****.85:9999/查看。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东11号

联系人:0724-****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联系方式:072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芳

电话:07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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