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县中都街道卫前村恢复耕地项目(二次)进行采购,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本项目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县中都街道卫前村。
2、项目概况:对约150亩土地进行清理和整平,恢复为耕地等。
3、项目预算:500元/亩;
4、最高限价:500元/亩。供应商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项目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具体以实际恢复耕地亩数为准)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5、服务期:30日历天。
6、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所列全部范围。
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的评标方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三、采购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相关资料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后统一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不自行下载延误投标,其后果自负。
2、确认函递交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需包含邮箱,联系人,****公司公章。****@qq.com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前。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政府****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县中都街道卫前村
联系人:张书记
电 话:150****3888
代理机构:****
地 址:**县新**中都城门面房15栋-12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1****8223
日期: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