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关于在******中心建设****电站**项目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为响应《****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厦发改规〔2024〕2号】文件要求,满足******中心(以下简称:**水果市场)商户及周边往来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我司拟在**水果市场开展****电站建设。本项目 夏商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关于在******中心建设****电站**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向社会公开招募有资质的**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市高崎北三路200号**水果市场。
2. 建设内容:利用**水果市场内现有场地建设一个16枪及以上(★)的电动汽车快充站,采用直流充电桩,充电总功率不低于840KW(★)
3. 最低投标底价(分成保底):6400元/月(若低于最低投标底价,则按废标处理)。
4. **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5年(含建设期,建设周期3个月)。
5. 充电服务费收益分成模式为保底分成模式:**方按实收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的20%向场地方分成,如按实收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20%核算的场地方分成金额低于保底金额的,按保底金额结算;如场地方分成金额高于保底金额的,按分成金额结算。
保底说明:分成保底金额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准。以6400元/月为底价进行报价,确定最终中标金额。建设期内投标人****电站收益分成。建设期满后,无论投标人是否完成项目建设,投标人应按本协议约****电站收益分成。
6.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电站发改备案、用电申请等必要手续,取得发改备案证明、国网供电方案答复书,不使用**水果市场电力(需提供承诺书)。
3. ****电站建设运营经验,自投在运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1200KW(需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
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万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未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不良记录的报价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时间,下同),在 **市**区高崎北二路65-67号夏商中埔农产品****管理部 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30日上午08:30,地点为 **市**区高崎北二路65-67号夏商中埔农产品****管理部 。标书代写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1. 本次招标公****集团网(http://www.****.cn****政府****委员会(http://gzw.****.cn/qyzc/cqjy/)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地 址: **市**区高崎北二路65-67号夏商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
联 系 人: 林小姐 电 话: 177****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