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集团停车棚棚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作业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集团停车棚棚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作业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503093.98元,下浮率:1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县黄墩****公司
投标报价:512596.90元,下浮率:9.17%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19863.70元,下浮率:9.30%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历山**段东侧新康二期综合楼A栋
联系人:徐楠
联系方式:0566-****0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曹翀
联系电话:139****2756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传真)。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
****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