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内容
一、招商内容
本次租赁招商资产为****拥有的位于**市**区和敬路67号院的部分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5年期租赁招商。
项目招商详情如下:
1.项目名称
****研究院和敬路67号院部分房产出租项目。
2.租赁期
由承租方与招商人签订5年期(60个月)租赁合同,5年期满后按照招商文件第二册(《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续期5年(60个月),其他规定详见招商文件。
3.房屋安全鉴定与加固施工期
房屋安全鉴定与加固工程施工期自起租日起为期2个月,加固工程施工期内不收取租金,具体规定详见招商文件。
4.装修改造期
装修改造期为期6个月,自加固工程施工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装修改造期内不收取租金,具体规定详见招商文件。
5.起始年租金
本项目起始年租金底价为331万元/年(大写:叁佰叁拾壹万元每年,含税),低于底价的申请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申请资格。
6.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租金支付周期为每三个月为一个缴租期,承租方须在该缴租期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之前支付当期租金。
7.租金上浮机制
自租赁期起租日起,每满三年对租金进行一次上调,上调额度以前三年度的年租金标准为基准、按每年涨1%测算。
项目简介
二、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本次租赁招商资产为****拥有的位于**市**区和敬路67号院的部分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详见招商文件第二册附件项目交接清单)。本项目拟出租范围中总建筑面积为8584.91㎡。
本项目位于**市**区和敬路67号院。****园区东临红松园1号内小区,南临和敬路,****广场,****学院。****研究院院区**仍作为办公、科研使用,东北部为家属区,均不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此次出租的西北部院区部分空置。本****园区西北角,东临家属区,****研究院自用办公区,已进行物理隔离成为独立运营区域。
项目范围内房屋利用现状,除1号楼一二层等局部面积仍在自用,其余面积闲置。现自用区域将分期交付,其余面积在签订项目租赁合同后交付,具体规定详见招商文件。
项目位置示意图
本项目招商出租价格与证载建筑面积、测绘建筑面积不挂钩,证载建筑面积及测绘建筑面积误差、建筑面积拆除的,均不影响本项目出租价格。
2.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本项目范围内1号楼一二层等局部面积仍在自用,其余面积闲置。
3.招商人名称
****。
4.费用的约定
本项目范围内的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房屋建筑结构综合安全鉴定及加固费用、装修改造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公共设施、能源、通信、因生产运营而产生的成本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5.经营限制
除负面清单外,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业态均可经营。包括不限于:酒店、办公、商业、公寓、文体、教育等。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所列的经营业态和用途,作为《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用途。
负面清单:不得经营洗浴、按摩、KTV、酒吧、殡葬、棋牌室、性产品专营及类似业态,以及存在较大噪音污染、气味污染、光污染的业态。
6.房屋安全鉴定与加固
本项目为现状出租。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须自行委托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要求对标的建筑物开展结构安全性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承租人应依据鉴定报告结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物主体低于“Bsu级”结构实施加固工程。
加固工程竣工后,承租人须重新委托原鉴定机构或同级资质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报告须明确建筑物安全等级提升至“Bsu级及以上”且不低于原有的安全等级(结构安全性符合规范要求,可正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7.关于装修改造
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前,应提前向招商人提交完整方案(如设计图纸、施工计划、安全评估等),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涉及规划许可、消防审查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手续;招商人应配合提供产权证明、原始图纸等必要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购买招商文件事项
三、购买招商文件事项
1.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市**区西大望路合生汇写字楼5层511,现场购买或远程购买。
3.购买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受托人身份证明(如有)等有效文件,上述文件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远程购买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提交上述材料后可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时填写招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招商文件购买完成后视为购买成功。
4.招商文件出售事项
(1) 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 ****银行信息:
户 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200********200****88765
注:汇款时请写备注“项目名称+购买招商文件”
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四、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包括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有限合伙制企业等;
(2) 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申请;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公司**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2.资金实力
(1) 2024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期末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2)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由第三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履约担保,但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第三方为与申请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控股超过50%)的关联企业;②第三方净资产及货币资金按50%折算后,与申请人对应指标累加后合计金额均不低于(1)的要求;申请****公司关系的,****公司有关指标中重复计算的部分予以扣除。
(3) 未提供2024年度有效审计报告的,视为无效申请。
(4) 履约担保书格式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3.业绩要求
(1) 非自用的申请人须拥有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且与项目拟发展业态定位相匹配的投资或运营管理案例;自用的申请人须拥有一个正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司(占有50%****公司)或同一实际控制人(需提供相应证****公司的投资或运营管理业绩均可以使用。
以上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申请保证金事项
五、申请保证金事项
| 缴纳金额 | 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 缴纳时间及账户信息 | 在2025 年 6 月 16 日17:00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予以否决。 户名:【****】 开 户 行:【工行管庄支行】 账 号:【020********14433001】 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名称。 |
| 缴纳方式 | ****银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除签约候选人外的其他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将在签约通知或评审结果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签约候选人及中选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在中选承租人与招商人签署《租赁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具体详见招商文件。 |
信息披露公告期及遴选活动安排
六、信息披露公告期及遴选活动安排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至购买招商文件截止之日止 |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本次招商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遴选承租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一至三位签约候选人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标明排名顺序推荐。 招商人有权从签约候选人中确定中选承租人,原则上排名第一的签约候选人即为本项目的中选承租人;当签约候选人少于3家时,招商人有权**招商周期重新组织评审。 |
| 综合评审 主要内容 | 从企业商务实力、技术方案、其他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
招商人:****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日期: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