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行政许可结果 |
| 市水利局 |
|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
| 暂无 |
| 2020-05-21 16:03 |
| 六水审〔2020〕47号 |
| **** 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水电站:
你公司《****水电站取水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电站位于**县庐镇乡姚咀村观音组,项目于1979年后开工建设,2003年并网发电。电站装机容量175KW,年利用小时数1142.9h,水能利用率86%,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20万KW﹒h。
二、取水情况
****电站项目利用河棚河支流庐镇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位于姚咀村拦河堰上游,坐标为东经116°46'59.14",北纬31°05'14.15"。水源地多年平均来水量为608万m3,现状水质为Ⅰ~Ⅱ类。项目取水用途为发电取水,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108m3/s,年取水量135.8万m3。
三、用水情况
本项目属河道内用水,基本不消耗水**。应合理进行水量调度,提高水**利用效率。应推广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
在特殊干旱情况下,应采取限制措施取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四、退水情况
****电站厂房下游河道,年退水量135.8万m3。
本工程发电尾水不产生污染,直接排入下退水河段。应加强对机械维修及油类的管理,避免造成水体污染。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
五、取退水影响
本工程取水水源为河棚河支流庐镇河地表水,工程运行不消耗水量,对区域水**量影响较小。项目不改变区域原有的退水格局,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及其他用水户影响有限。
六、取水工程核验
本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有效期为3年,自2020年5 月21日至2023年5 月20 日止。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水利局负责本项目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你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水工程设施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节约用水和水**保护措施,并依法缴纳水**费。每年年底前要向我局报送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
附件:1.****电站水**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取水许可申请书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