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公开征选**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销号有关工作选取服务单位的公告》安排,**盛鑫自然****公司、****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共3家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前报名成功,成为我局公开征选**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销号服务单位。截止2025年4月3日,****公司均按要求提交了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小组审核,**盛鑫自然****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符合我局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公司作为**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销号服务单位。现给予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于2025年5月29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我局生态修复科。标书代写
联系人:林国标,电话:0771—****068
通讯地址:**市**大道205号****417室
邮编:532200
****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