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下埔横****生态环境局**分局,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迁建项目位于**市**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工业厂房8层,利用已建成的工业厂房(仅利用占地面积为9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9平方米的区域)重新进行建设。搬迁后项目主要进行PCBA的生产,年产能不变(年产24万片PCBA),主要生产工艺基本不变,同时取消电感元件产品的生产。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络等方式公示。 |
| 时间: | 2025-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