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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墩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墩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连栋膜生产温室共5栋,1-1生产大棚面积7334.40㎡,1-2生产大棚面积 12710.40㎡,2-1生产大棚面积10214.40㎡,2-2生产大棚面积 17510.40㎡,2-3生产大棚面积122880㎡,温室用途为鲜切花地栽栽培。温室总面积60057.60平方米,合计90.09亩。温室主体结构为热镀锌轻钢结构,生产道路600.00平方米,场地平整65625.60平方米。2.道路基础设施,园区1#道路排水沟650m,园区2#道路硬化4264㎡,园区3#道路路肩墙135m3,园区4#道路硬化200㎡,园区5#道路硬化154㎡,园区6#道路硬化4400㎡,园区7#道路排水沟65m,园区8#道路排水沟30m,园区9#道路路肩墙129.09m3,桥涵1座。排水沟合计745m,道路硬化合计9018.05㎡,道路路肩墙合计264.09m3。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5-23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业农村局0872-****727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张焕清 |
| 办公电话: |
183****00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王剑海 |
| 办公电话: |
0872-****671 |
移动电话: |
152****7645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金墩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30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16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一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1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招标人下达的**金墩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范围: 完成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工作,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运营部分范围: 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指导及项目建成后的全部运营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村委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四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运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运营负责人: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备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运营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2)社保证明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方有效)。标书代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16 08:30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