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业务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审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项目报价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扬开管发【2021】6号)费率*折扣率即可,折扣率不高于60%;
5、采购需求:
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结算审计金额约6.93亿;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
7、其他:以上项目****审计局进行审计,产生协审费用由建设单位进行支付。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服务方案中评审因素顺序对应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序,最高的供应商排名在先。
相应参与各项目前期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 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于“****区管委会网”上,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5月24日--2025年5月30日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72391.com(注:邮件名称格式要求: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花建祥 联系号码:151****3565、0514-****5573。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点30分(**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地 点:****开标室(**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标书代写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开标室(**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技术标(服务方案)、资格审查标、商务标(除服务方案、资格审查标外的其他内容)须分别制作、分别密封递交。技术标、资格审查标、商务标纸质版各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应为U盘形式单独密封递交)。未按要求制作、递交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3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业务处)
地 址: **市维扬路108号
联系方式:0514-****2648
联系人: 陆文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联系方式:花建祥
项目联系人:151****3565、0514-****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