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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23604W | 建设单位法人:陈小祥 |
| 乔建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奉城镇神州路309号 |
| ****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C33-金属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奉城镇**市**区奉城镇神州路309号 |
| 经度:121.61556 纬度: 30.9138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5 |
| 沪奉环保许管〔2023〕1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2360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23604W | 验收监测单位:**凯****公司,埃欧孚(上****公司 |
| ****0120MA1HNC7D3L,****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25-01-03 |
| 2025-01-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5 |
| 2025-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31C978EBF55D4C15BA9D65B15D2217F8 |
|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钝化、清洗、喷漆/滚涂 | 实际建设情况:钝化、清洗、喷漆/滚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气为喷漆、滚涂、晾干废气、钝化废气,采取的处理措施为: ①喷漆、滚涂、晾干废气经整体密闭收集,“干式过滤(双层)+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DA005)排气筒排放; ②钝化废气经密闭收集,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4#(DA004)排气筒排放。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钝化工艺清洗废水经钝化间四周明沟收集,与喷淋塔废水合并,进入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7.2立方米/日),采用“混凝絮凝沉淀+化学沉淀+精密过滤/反渗透/超滤+蒸发”工艺处理,全部回用于钝化间清洗工序,不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①企业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②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处理;③企业在各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垫,减轻设备振动噪声;④风机采用软管连接,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⑤企业在日后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和职工教育,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故障而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求职工文明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西南角,暂存面积3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收集的一般固废定期委托****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暂存面积为20m2,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均应分类收集,并用相容容器盛装,危险废物不能及时外送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公司清运进行最终处置。危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项目危废暂存间铺设环氧地坪配置防泄漏图盘,采用密闭包装,满足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非重大变动后,本项目废气产污环节、原辅料年用量、产品年产量、年作业时间、废气收集及处理方式均不发生变化,但实际建设过程中2#排气筒高度、管径、风量发生变动,其余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变。2.根据实际情况,钝化车间压力罐实际清洗过程中,由于压力罐表面附着物较多,实际清洗用水量增加,对应产生废水量增加,变动后单个压力罐清洗用水量由2.3t增加至4.6t,对应污水处理加药量、固废(污泥、残液)产生量增加。清洗废水仍然经“混凝絮凝沉淀+化学沉淀+精密过滤/反渗透/超滤+蒸发”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钝化间清洗工序。 |
| 非重大变动后,本项目废气产污环节、原辅料年用量、产品年产量、年作业时间、废气收集及处理方式均不发生变化,但实际建设过程中2#排气筒高度、管径、风量发生变动,其余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在现有年产压力容器400台、双柱立车12台、破碎机120台、铆焊件120吨、年喷漆面积10950m2基础上,新增喷涂、滚涂工艺产能,年喷涂面积18000m2、滚涂面积17200m2。同时,在现有项目压力容器的钝化工艺中新增清洗工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钝化、清洗、喷漆/滚涂 | 实际建设情况:钝化、清洗、喷漆/滚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气为喷漆、滚涂、晾干废气、钝化废气,采取的处理措施为: ①喷漆、滚涂、晾干废气经整体密闭收集,“干式过滤(双层)+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DA005)排气筒排放; ②钝化废气经密闭收集,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4#(DA004)排气筒排放。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钝化工艺清洗废水经钝化间四周明沟收集,与喷淋塔废水合并,进入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7.2立方米/日),采用“混凝絮凝沉淀+化学沉淀+精密过滤/反渗透/超滤+蒸发”工艺处理,全部回用于钝化间清洗工序,不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①企业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②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处理;③企业在各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垫,减轻设备振动噪声;④风机采用软管连接,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⑤企业在日后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和职工教育,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故障而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求职工文明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西南角,暂存面积3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收集的一般固废定期委托****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暂存面积为20m2,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均应分类收集,并用相容容器盛装,危险废物不能及时外送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公司清运进行最终处置。危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项目危废暂存间铺设环氧地坪配置防泄漏图盘,采用密闭包装,满足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非重大变动后,本项目废气产污环节、原辅料年用量、产品年产量、年作业时间、废气收集及处理方式均不发生变化,但实际建设过程中2#排气筒高度、管径、风量发生变动,其余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变。2.根据实际情况,钝化车间压力罐实际清洗过程中,由于压力罐表面附着物较多,实际清洗用水量增加,对应产生废水量增加,变动后单个压力罐清洗用水量由2.3t增加至4.6t,对应污水处理加药量、固废(污泥、残液)产生量增加。清洗废水仍然经“混凝絮凝沉淀+化学沉淀+精密过滤/反渗透/超滤+蒸发”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钝化间清洗工序。 |
| 非重大变动后,本项目废气产污环节、原辅料年用量、产品年产量、年作业时间、废气收集及处理方式均不发生变化,但实际建设过程中2#排气筒高度、管径、风量发生变动,其余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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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5 | 0 | 0 | 0 | 0 | 5265 | 0 | |
| 1.521 | 0 | 0 | 0 | 0 | 1.521 | 0 | |
| 0.08 | 0 | 0 | 0 | 0 | 0.08 | 0 | |
| 0.002 | 0 | 0 | 0 | 0 | 0.002 | 0 | |
| 0.128 | 0 | 0 | 0 | 0 | 0.128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18 | 0.006 | 0.006 | 0.012 | 0 | 0.012 | -0.006 | / |
| 0.0859 | 0 | 0.1138 | 0 | 0 | 0.086 | 0 | / |
| 0.911 | 0.113 | 0.725 | 0.299 | 0 | 0.725 | -0.186 | / |
| 1 | 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钝化工艺清洗废水经钝化间四周明沟收集,与喷淋塔废水合并,进入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7.2立方米/日),采用“混凝絮凝沉淀+化学沉淀+精密过滤/反渗透/超滤+蒸发”工艺处理,全部回用于钝化间清洗工序,不排放 | 根据2025年2月16日、23日与2025年4月14日~15日监测结果,本项目回用水酸碱度值、化学需氧量、铁、溶解性总固体、锰、石油类、总磷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总铬、总镍、六价铬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限值 |
| 1 | “干式过滤(双层)+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喷淋塔 | 厂界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的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①喷漆、滚涂、晾干废气经整体密闭收集,“干式过滤(双层)+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DA005)排气筒排放; ②钝化废气经密闭收集,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4#(DA004)排气筒排放。 | 根据2025年2月16日、23日监测结果,本项目2#(DA005)、4#(DA004)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的排放限值 |
| 1 |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①企业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②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处理;③企业在各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垫,减轻设备振动噪声;④风机采用软管连接,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⑤企业在日后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和职工教育,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故障而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求职工文明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①企业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②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处理;③企业在各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垫,减轻设备振动噪声;④风机采用软管连接,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⑤企业在日后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和职工教育,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故障而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求职工文明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西、南及北侧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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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