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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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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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开展**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市**路3号 949,000.00 评审总得分:9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项目 开展**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60日历天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邹志红(组长)、宋德强(采购人代表)、许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6,13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76-****60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2****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胜利南路宏业小区4号楼1单元5楼左
联系人:曹美玲
联系方式:176****1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美玲
联系方式:176****1701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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