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游千山文化旅游项目

审批
辽宁-鞍山-千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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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23

项目名称 夜游**文化旅游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风景名胜区北部景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松涛
联系人 孙贵红 联系电话 153****0887
项目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9-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景区光影水秀项目:**北部景区内喷泉、瀑布、水幕电影等主要打卡点位的设计及施工。 2.**景区基础亮化项目:****风景区正门至洞天一品2.5km的主游线进行基础照明设施的升级。包括系统性改造照明设施、增设智能照明设备、优化线路与配电保障供电安全结合景点特色进行重要节点灯光设计,营造层次丰富的夜游氛围。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施工扬尘 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单位将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扬尘污染物的种类、作业时间以及作业地点,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措施,保证扬尘排放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将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施工中应采取如下必要的控制措施: ①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② 施工期间,物料堆放不超出场地,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标准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并采取防溢措施。 ③ 施工期间,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洗车废水沉淀池,并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严禁超标排放。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④ 施工场地出入口须进行路面硬化,硬化路面宽度应与出入口等宽,应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原则上经过清洗的车辆不应再接触裸露地面。 ⑤ 进出工地的产尘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景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和处理施工产生的废物。鼓励**回收利用,减少废物的产生。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防止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必须设置掩蔽场。(3)合理压缩汽车数量及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覆盖措施,减少土壤裸露面积,防止水土流失。使用草袋、护坡植物等材料进行土壤保护,保持土壤的结构和肥力。同时,避免重型机械在湿润土壤上作业,减少土壤压实现象。在施工前,评估施工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尽量避免对重要栖息地的破坏。施工过程中,设置保护区域,防止施工活动对周围植被和动物的影响。必要时,进行生物迁移,确保生物的安全。
承诺:**** 李松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松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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