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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南州****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报告》(仁能源呈〔2025〕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州****电站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南州****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建设地点:**市潘家庄镇、下山镇、巴铃镇、**街道、**街道。
三、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南州****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从潘****电站220kV升压站架空出线,至220kV巴登I回#8耐张塔T接点,线路全长约36km。除T接点处采用1基双回路终端塔外,其余段均按单回路设计。
四、该工程总投资6480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其中20%由贵****公司自筹,其余80%申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核准依据:《******局关于**南州****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复函》(州自然资审批函〔2025〕36号);《**南州****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5XS0005S00号)。
六、本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耗。
七、如需对文件所核准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项目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