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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绍香园核桃综合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水务局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建设单位:****
地址:**市
联系人:张东 联系电话:188****0872
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市
联系人:沈武林 联系电话:151****0386
当地水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水务局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