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司**县包鸾山泉水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水生产线设备直接采购说明
(方案编号:装07-202505-水生产设备/****)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三****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水生产设备 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三****公司**县包鸾山泉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建设用地总面积17177.80平方米(25.7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114.12㎡,由1,3,4,5#楼组成。其中1#楼为单层丙类厂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7010.94㎡,建筑高度13.564m;3#楼为多层公共建筑,地上3层,建筑面积998.64㎡,建筑高度13.476m;5#楼为单层公共建筑,成品门卫,建筑面积4㎡,建筑高度3.3m。项目发包人为****。
2.2项目工期: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60 日历天。
2.3项目地址:**市**县包鸾镇花地堡村三社。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业主考察后指定唯一供应商。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甲方以书面形式订货,并于下发订货单15日内,支付该批次订货金额的40%给乙方,用于排产备货。乙方完成生产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查验,经甲方实地查验具备设备发运条件后,支付该批次发运设备金额的30%给乙方。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和试运行、各项试验满足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并取得取得国家相关设备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设备许可证,双方签署技术性能验收报告单即视为技术性能验收合格(交付完成)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甲方物资设备部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该交付设备合同总价的25%给乙方;余款5%待质保期(验收合格,交付完成后2年)满后支付。
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
4.4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达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946440T,成立于2015年06月17日,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法人为吴晓玲。该公司座落于**市高新区含谷镇建新村5社,专业生产厂房两栋,总建筑面积30亩,综合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约18000平米。该公司主要是以铸造、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生产通机设备、通机曲轴、销售水**设备、定做加工各类专业机械配件和新能源产品研发与制造为核心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同时**达望****公司与****公司联合经营和生产矿泉水、山泉水、纯净水的生产,自有品牌“达聆清泉”。
推荐理由:**达望****公司,为业主单位(****)组织相关****设备厂商实地考察及综合对比后,该单位在资质、技术、质量、售后服务、交付能力、环保合规性、客户反馈、技术支持和长期**潜力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而指定的水生产设备服务商。
六、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6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连秀 吉晓辉
联系地址: **市**区鹅岭正街186号
联系电话: 177****7077 135****7580
2025年05月23日
| 1 | 其他加工制造设备 | 18000瓶/小时瓶装水(550ml)生产线设备 | 1.****0000 | 台 |
| 2 | 其他加工制造设备 | 1000桶/小时10L一次性桶装水(10L)生产线设备 | 1.****0000 | 台 |
| 3 | 其他加工制造设备 | 25 吨/时水处理设备 | 1.****0000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