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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4MAD2NNTL7H | 建设单位法人:徐健 |
| 徐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州**县****社区11队 |
| **县徐健塑料管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3- 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社区11队 |
| 经度:100.60061 纬度: 25.84594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3 |
| 大环评审〔2024〕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924MAD2NNTL7H001W |
| 2025-03-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3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91986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91986X | 竣工时间:2024-10-28 |
| 2024-12-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25 |
| 2025-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8578-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占地面积3173㎡,**厂房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2900㎡,**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线3条(2用1备),生产塑料农排用管材3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总占地面积3173㎡,已**厂房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2900㎡,已建成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线3条(2用1备),生产塑料农排用管材300t/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使用聚乙烯颗粒和色母按比例混合后,进入注塑机加热塑化、挤出、真空定型、冷却,然后进行喷码、牵引、切割、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使用聚乙烯颗粒和色母按比例混合后,进入注塑机加热塑化、挤出、真空定型、冷却,然后进行喷码、牵引、切割、检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线冷却循环水池管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一般需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产生的废水及时委托清粪车****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加强化粪池的管理,避免满溢,定期委托清粪车****处理厂处理,并建立清运台账。(2)废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落实控制及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各项措施。生产设备密闭,混合拌料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上料装置密闭输送进料;封闭破碎,出料口设收尘布袋。生产车间全封闭,生产设备密闭,挤出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3)噪声:生产厂房尽量封闭,产噪设备布置于生产厂房内,合理布局破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不得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分区贮存),危险废物须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台账,并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和制定管理计划,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防止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①实际已设冷却水循环系统1套,包括3个容积8m3的循环水池+1个容积为1m3的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水质情况将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水委托清粪车****处理厂处理;②已在厨房设置1个容积为0.2m3的油水分离器,在生产区、生活区各设1个化粪池,1#化粪池容积为2m3,2#化粪池容积为5m3,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定期委托清粪车****处理厂处理,并建立清运台账。(2)废气:①已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均置于其中,混合拌料在拌料机内封闭进行,采用自动上料装置密闭输送;②破碎机置于独立封闭的破碎间内,封闭破碎,并在出料口设置收尘布袋;③已在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共安装3个集气罩,每个集气罩配套设有一个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共设3套),然后统一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均可达标排放。(3)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布置于生产厂房内,冷却塔、破碎机分散设置且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布局合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了基座固定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减少噪声排放,对进出场车辆要求减速禁鸣,夜间不生产。经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①已设置20㎡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边角废料及不合格品、包装废物等,边角废料及不合格品使用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卖回收单位处理,均不外排;②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5㎡危废暂存间,封闭式、设围堰,废矿物油及废活性炭在暂存间内分开存放,已建立台账,并已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③已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已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和制定管理计划等,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④已在项目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①为满足冷却及不外排需求,循环水池数量增加;②2#化粪池容积增加,兼具收集功能,以避免废水漫溢外排;③废气处理设施中,实际3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分别配套1个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因此共设3套处理装置,效果更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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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雨污分流;②冷却水循环系统一套(1个8m3循环水池+1个1m3冷却塔);③2个容积均为2m3的化粪池,1个0.2m3的油水分离器。 | 不外排,不设废水排放标准。 | ①项目区已设置雨污分流管、沟;②实际已设冷却水循环系统1套,包括3个容积8m3的循环水池+1个容积为1m3的冷却塔; ③已在厨房设置1个容积为0.2m3的油水分离器;实际已设置2个化粪池,1#化粪池容积为2m3,2#化粪池容积为5m3。 | 废水不外排,因此未进行监测 |
| 1 | ①生产车间全封闭,生产设备密闭,挤出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3台,收集率75%)收集,后统一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1台,处理效率73.5%)装置处理,处理后达标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②使用新塑料颗粒,严禁使用废旧塑料做生产原料;③生产设备密闭,混合拌料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上料装置密闭输送进料;④封闭破碎,出料口设收尘布袋。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4及表9相关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控制限值 | ①已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均置于其中,已在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共安装3个集气罩,收集率75%),每个集气罩配套设有一个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共设3套,活性炭吸附效率≥73.5%),然后统一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经调查,本项目所用原料均为新料(PE颗粒),未使用废旧塑料做生产原料;③采用自动化先进设备,进料、加热注塑、喷淋冷却环节均为封闭式,混合拌料在拌料机内封闭进行,采用自动上料装置密闭输送,同时进料口连接处采用扎紧布袋控制上料粉尘;④破碎机置于独立封闭的破碎间内,封闭破碎,并在出料口设置收尘布袋以控制粉尘。 | 2025年3月18~19日,******公司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1)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为排气筒出口(DA001),有效连续监测2天,每天取3个样,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2)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布设2个监测点(其中1个点位设于靠近敏感点东北侧最近一户埃东村居民处),生产车间外(厂区内)设1个点(该点位仅测非甲烷总烃),共设4个监测点位,有效连续监测2天,每天取3个样,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 1 | 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距离,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①本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由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基座已进行固定减震;②本项目布局较合理,产噪设备分散布置,并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夜间不生产。 | 2025年3月18~19日,******公司对本项目噪声进行了监测,在厂界西(1#)、南(2#)、东(3#)、北(4#)各一个点,共设4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两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 |
| 1 | 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②化粪池、循环水池采取一般防渗;③除化粪池、循环水池、危废间外的其余厂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 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已按相关规范进行防渗处理(混凝土硬化+地面刷环氧树脂漆等)、设置围堰,并在废矿物油存储区设置接油盘防泄漏;②化粪池、循环水池已按一般防渗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敷设防渗膜+混凝土硬化等);③车间、厂区道路及空地区等已铺设水泥硬化。 |
| 1 | ①设暂存点暂存边角废料及残次品,定期用碎片后返回生产线进行再生产,不得随意倾倒、外排;②设暂存点暂存包装废料,定期外卖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③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污定期清理,混入生活垃圾,同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④**1个5㎡危废暂存间,内部分隔为2个区域,一个暂存废矿物油、一个暂存废活性炭,两种危废不得混存;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设规范的标识标牌、围堰等,建立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清运处理;⑤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严格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①已在厂区西北角设置约2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个,内设破碎机1台,边角废料及残次品在其中暂存并定期将其破碎后返回生产线进行再生产,未发生随意倾倒、外排的情况;②经调查,包装废料产生量较小,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纸箱等,已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然后定期外卖回收单位处理;③已在项目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污定期清理,然后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④已在厂房外西北侧**5㎡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间内分为2个区域分别暂存废矿物油及废活性炭,满足防雨、防渗、防晒要求,设置围堰、接油盘等防泄漏设施,并设置符合规范的标识标牌,危废间地面、墙面已刷环氧树脂防渗漆,并已建立台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已签订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⑤本项目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将严格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并及时填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 1 | 保护好周围动植物、景观环境等不受破坏影响。 | 本项目未出现超范围开挖、建设、破坏植被等情况,其建设及运行未对周围动植物、景观环境等造成破坏。 |
| 1 | ①厂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标识明确;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要求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环保设施和应急物资设置专人管理,摆放点设置明显的标示牌,定期检查设施和物资的有效期限,过期时及时更换新设施和物资,可第一时间进行处置;②危废暂存间设置事故收集措施。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执行。各类危废分区存放,危险废物标签和储存设施参照GB18597、GB18599的有关规定进行; ③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贮存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中转协议,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的收集、贮存、利用经营活动;④设专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管理,为职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足够的医疗药品和其他救助品,便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⑤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⑥严控制危险废物堆存量,不得存放过多,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⑦厂房及车间配备排气系统或简单的排风装置:原料及成品贮存点必须加强管理;⑧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管理,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所出现的环境问题。 | ①经调查,厂区内已按消防要求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标识明确;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未堆放物品和杂物;安排专人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以及环保设施和应急物资的管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定期检查设施和物资的有效期限,过期时将及时更换新设施和物资;②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进行建设,设置了符合规范的标志标牌,已设置围堰以及接油盘等防泄漏设施。已在危废暂存间设置封闭式油桶对废矿物油进行暂存,与废活性炭分开存放,未发生混存情况,存储设施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等,满足防火要求;③危险废物的暂存、清运处置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已签订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④已设置专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环博管理,为职工发放工作服、口罩等劳保防护用品,配备急救医药箱、手套等应急物资;⑤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风险防范、事故应急的教育培训,要求其熟悉物品特性,掌握防火、灭火、疏散撤离等技能;⑥本厂内危险废物存量很小,废矿物油存量不超过0.05t/a、废活性炭存量不超过0.2t/a,且存储时间不会超过1年;⑦车间内通风良好,有机废气已设收集及处理设施并抽排至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原料及成品分开、定点堆存,并加强管理,车间内要求严禁烟火,定期对本项目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⑧建设方已制定防火措施、规划疏散路径并向员工进行普及,定期进行消防及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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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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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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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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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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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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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