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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批“一书三证”规划许可
公示
按照《**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许可类型 |
| ******公司 | 捷运南路以东、科创路以北;鸿翔大道以东、瑞康路以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992-****328。
******局**—****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