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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至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财政厅开展的全省财政系统综合检查整改要求,现将《****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404号)、《****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四批)的通知》(琼财农〔2024〕626号)和《****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四批)的通知》(琼财建〔2024〕440号)等三个文件精神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含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1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市八所镇**路44号)
联系电话:市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室0898-****86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室0898-****4625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 1.****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2.****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四批)的通知
3.****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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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