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一栋教学综合楼和一栋设备房,其中教学综合楼占地面积630.80平方米,建筑面积3588.98平方米,设备房占地面积277.38平方米,建筑面积277.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土建以及安装工程、设备房土建以及安装工程、室外排水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5 月 22 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二)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5 月 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5 月 28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717.96元 |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何志春(证书编号:桂245****41681) 身份证号:452********216373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宁(证书编号:桂**C3(2017)****985) 身份证号:452********11200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连旺石材生产加工项目 2. **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含电动、新能源汽车)和负责**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袋)收集、处置利用年处置6000吨项目 3. ****商贸市场扶贫综合体工程 4. ****公司**厂房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773.07元 |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董红连(证书编号:桂245****00625) 身份证号:452********20304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婷(证书编号:桂**C3(2017)****439) 身份证号:452********110004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学校信都校区综合实训楼项目 2. **市**区桂岭镇乡村**示范村项目 3. 江湾一号项目 4. 富川新伟城6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0768.43元 |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玲(证书编号:桂245****02001) 身份证号:452********720002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永光(证书编号:桂**C3(2015)****213) 身份证号:452********62942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中心(原:广****展览中心) 2. ****公司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973 |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 年 5 月 23 日
附件:备案送审表.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