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受****的委托,****承担《G217**至**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217**至**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第一师**市、**县及**县境内,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向西。起点位于第一师12团,既有G217线K1326+850处,与第一师G217线**一**公路终点顺接。途经16团、博斯坦乡、丰收三场、胜利水库、塔南二干渠、**河、叶尔羌河、3 团、**县,终点止于既有 G217 线 K172+720处,与在建G217线53团-**公路起点顺接。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51.269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新改建,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度2x13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大桥5座,中桥8座,小桥6座,涵洞264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2座,平面交叉7处,服务区(含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2处。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震杰
联系电话:137****80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地址:**高新区(**区)**东路966号康城果岭新天地F座605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吕工 136****229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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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