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0MB****7454/202002-00015 |
| 其他权力结果 |
| ******局 |
| 函 |
| 暂无 |
| 2020-02-26 09:21 |
| ****关于**市城****停车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
****建设局:
你局《****建设局关于申请办理**市城****停车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六建城函〔2020〕68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你局提供的有关材料,现函复如下:
一、**市城****停车场****发改委审批的项目(项目代码:****)。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停车场,项目建设对缓解城市停车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城****停车场项目建设地点:1、****医院****停车场:****医院住院部北侧;2、****停车场:****医院西南角;3、****停车场:****医院西侧;4、****门诊部停车场:****门诊部院内西侧;5、****停车场:梅**路与**路交叉口建设大厦南侧;6、****停车场:****妇幼保健院4#楼南侧;7、****医院停车场:****医院东侧;8、****停车场:龙河路与均河路交叉口东南侧;9、****停车场:闻堰路与黄巢尖路交叉口西北侧;10、****停车场:齐云**、**路东;11、****停车场:南辅**,一品铭**;12、****停车场:**乡星光大道与青云路交叉口东北侧;13、****停车场:梅**路与龙河路交叉口里面西北侧;14、******停车场:****小学本部南大门两侧;15、****停车场:**区高新区**路;16、****停车场:****九中东校区;17、****停车场:球拍东路人民公园;18、****停车场:****医院;19、****停车场:梅山中路三角台。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综上所述,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本意见仅作为申报项目使用,不得作为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该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