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其他权力结果 |
| ******局 |
| 批复 |
| 暂无 |
| 2020-07-20 11:47 |
| 六自然函〔2020〕333号 |
| ****关于万创﹒御湖规划方案的批复 |
******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万创﹒御湖项目(位于三十铺镇长江路以南、三东路以东、育才路以西)规划方案悉,根****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须配置建筑面积为529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20#3F),配置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的养老用房(位于20#3F),配置建筑面积为500****社区管理用房(位于20#3F,且1F设有社区大厅)。
四、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餐饮业的,必须做到油烟集中排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地块的商业用房用做娱**的,其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六、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同时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10%、非机动车位20%的充电桩。
七、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八、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九、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十、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176218.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132928平方米,屋顶机房和架空层面积1349.2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41941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